您现在的位置: 甘肃招生网 >> 新闻中心 >> 成人教育 >> 成教院校 >> 正文
合肥市职业教育中心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合肥市职业教育中心 更新时间:2004-3-17
字体:   打印  关闭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学校简介 合肥市职业教育中心(合肥市高级工业学校)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国家级重点职高,全国职教先进单位,合肥市甲级管理学校。学校位于合肥市长江东路879号,校园面积41132.92平方米,各类校舍29650.48平方米,隶属合肥市教委,系全民事业单位。师资力量雄厚,教学设施齐全,校园环境优美。现有教职工212人,其中专任教师152人,具有高、中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70%以上。开设机电一体化、数控机床加工、工业仪表及自动化、工业电气自动化、微机应用、办公自动化、现代商务、会计电算化等10多个专业,在校生2460人。现有电教室、制图室、数控机床室、电工室、家电室、计算机房、多媒体专业教室、形体训练房等18个专门实验实训室及校园网络系统,拥有标准化工位750个。今年初中专、职业中专、综合高中各专业均向社会招生(详见招生计划表)。 学校借鉴德国“双元制”职教模式,在借鉴中求发展,在发展中创特色,同合肥荣事达集团公司、美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海尔(合肥)电器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培训关系,形成了职教集团办学优势、培养各类中等技术人才5000余人,其中4750余人被合作培训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,录用率达95%以上。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校企联合办学,适应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需求,重视学生职业道德教育,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,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大力开展创造教育,61项学生作品荣获国家、省、市青少年创造发明奖、5项成果获得国家专利。在历次竞赛、技能考核中均获得优异成绩,毕业生一直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和欢迎。学校现正架设中等职教与高等职教衔接的人才培训“立交桥”。近两年,毕业生参加全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,成绩一直遥遥领先。德国、丹麦、澳大利亚、也门、美国 、韩国、日本、欧盟等国家的同行多次来校交流。 校名:合肥市职业教育中心,又名合肥市高级工业学校 类型:中等职业教育,隶属市教委领导 创办时间:1962年7月 校址:合肥市长江东路879号 邮编:230011 电话:0551—4213651 4211349 4211304 传真:0551—4233502 校长、党委书记:鲁传让(中学高级教师) 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教导处、总务处、招生就业指导处 规模:全校共39班,在校生1544人(另设一所分校、四个教学点) 合肥职业教育中心法人代表、校长鲁传让及全校师生员工诚祝海内外校友、各位访问本网站者健康、快乐、幸福、成功! 师资:教职工131人、专任教师95人。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21人,中级职称41 人,本科及以上学历66人,专科26人,其中特级教师1人,全国优秀教师1人。 校园面积:31000平方米 校舍面积:20737平方米 固定资产:1527.4万元,其中微机320台,建有校园网络、电子阅览室、课件制作中心,拥有电教室、多媒体教室、数控机床室、制冷制热室、六合一家电室等16个专门实验实训室,拥有标准化工位702个 办学特色:学校借鉴德国“双元制”职教模式,在借鉴中求发展,在发展中创特色,共设微机、机电、电工电子三个专业群,同合肥荣事达集团公司、美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合肥海尔电器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培训关系,形成了校本部、分校、教学点、联办企业四位一体,构成“厂校合作、产教结合”、“城乡一体、集团办学”的特色,已培养各类中等技术人才5000余人,其中4570人被合作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,录用率达95%以上。学校坚持校企联合办学,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,重视学生职业道德教育,强化技能培养,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大力开展创造教育,76项学生作品荣获国家、省、市青少年创造发明奖,10项成果获得国家专利。在历次竞赛、技能考核中均取得优异成绩,毕业生一直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。德国、丹麦、澳大利亚、也门、美国等国家的同行多次来校交流。学校是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国家级重点职高、安徽省职教先进单位、中国创造学会实验基地、合肥市甲级管理学校,创造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获省科委颁发科研成果奖。

特别说明: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,仅供参考。
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【字体: 】【刷新】【打印】【返回顶部】【关闭
  • 上一篇新闻: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

  • 下一篇新闻: 海口旅游职业学校
  • 注意兼报顺序 成考填报志愿…

  • 技巧决定结果:成人高考考…

  • 成考医学类部分专业不得安…

  • 07年成人高考享受加分的5种…

  • 加强成人招生计划宏观调控…

  • 成招要遏制成考生大规模异…

  • 教育部关于做好07年全国成…

  • 国务院关于成教本科毕业生…

  • 2007年成人高考10月中旬举…

  • 成人高考医学类部分专业不…

  • 甘肃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甘肃招生网(含下属频道)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本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甘肃招生网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   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(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)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、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。